「你的存在,是為了什麼?」
看完火影後這句話就不知不覺中刻在我腦海中,一句我愛羅對鳴人說的話。不知受了什麼影響,最近都不停想著這句 話,可能是手機換了一個我愛羅的佈景的關係吧。於是,我就開始找答案。結果千篇一律的令人失落,因為答案是:我的存在,是由他人來決定的,無法反抗,就好 像一隻被戲謔的螻蟻。
作為一個獨立的生命體,應該具有獨立生存的能力。可是,事實證明,如果一個人在一個沒有半點光亮、沒有半點聲音的地 方超過一小時,就會開始精神分裂,然後......我就不清楚了。這個例子似乎有點極端,不過這是事實。每一個人都不是自己承認自己存在,而是別人承認存 在而存在的。試想一下,你的生活,不正是無時無刻都被他人影響著的嗎?別人對你笑,你會快樂。別人冷眼待你,你會失落。
得到這個答案之後,我一卻不服氣,於是我開始思考如何否定這個可怕的事實。對了!如果我可以證明到我是可以自己承認自己存在而存在的,那麼以上的推敲就都不成立了。
(可以嗎?你能不被他人影響嗎?你能對其他人不在乎嗎?即使那人是你的親人、好朋友或你愛的人?)
這次的答案沒有令我失望。
說 穿了,存在是一件事由因到果的演化程序,比如,氧化作用過程中釋出大量的能量到特定值,於是就火就出現。在這一過程中,氧化作用是因,能量是果,氧化作用 和能量都是不可是的,只有火才被看見,於是我們就把火當作這過程的存在,稱為燃燒。當你把因放在他人身上時,這個因就脫離了你的控制,果也不再由你決定。 只有找出自己的本心,自己的因,才能不被別人承認存在而存在。本心,就是自己最原始、最早、最深層的因,也可以叫作真如或者阿賴耶識。當自身的因蓋過他人 的因時,你就能自己承認自己而存在。
(真的可以?真的可行?那我的因呢?在那,快找出來。)
不過很不幸告訴你一個消息,就是你的因,如果你的因是要去愛人,那祝你好運,因為即使你要愛的人如何傷害你,你也會繼續愛下去。所謂的執念、信念,也是一種因的投影。強行改變因的結果是......我不知道,可能是精神分裂,然後自我毀滅吧。這能怪誰,自作孽不可活吧。
就先這吧,找自己的因去。
p.s.阿賴耶識,佛教用詞,梵文作ālayavijñāna,意譯為「藏識」。 此識為宇宙萬有之本,含藏萬有,使之存而不失,故稱藏識。
招收组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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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
武道的悲哀
請看小弟寫的一個小故事,想必會讓大家有更深的體會。
「弟子參見師父!」一個十四歲的少年正恭敬地向一位白髮老人行禮道。
「嗯,起來吧。」
少年這才站了起來。
「虛兒,知道我召你來是為了甚麼事嗎?」白髮老人慈祥地望著少年。
「弟子不知道。」少年回答道。
「這次召你來,是要看看你的武功修為如何。」白髮老人說道。
「弟子知道。」
「虛兒,演一次我們破空刀法的七七四十九式,讓我看看你距離上次的演練究竟進步了多少。」老人當下命令道。
「是,師父!」少年應道。
少年立刻走到花園中央,擺了個起手式。手一揮,一把黑色短刀已出現在少年的手上,動作快得讓人以為刀是憑空出現般。
一呼,兩吸。少年正在以一種特別的規律呼吸著。
突然,少年整個人動了,動作快得讓人看不清,只見一道道黑色淡影掠過少年的周圍。
是刀影!
少年愈發加速,整套刀法動作流暢,就彷佛渾然天成、沒有半點的不自然。
呼!
少年突然停下,一看之下竟已無刀在手,那把黑色短刀已不知道被少年收了在哪。少年擺了個收手式,便立刻望向白髮老人。
「很好,很好!想不到虛兒你的刀法已經到我破空刀道的第五層境界,不過要突破到第六層境界則還差了點速度。」白髮老人讚賞道。
「還差一點速度?」少年露出驚駭的眼神。他可是知道,自己的速度已經接近人類的極限,放眼世界,也就是少數人能夠達到此速度。
「想不到吧?當年我太師祖創下破空刀道,便是以速度見長而聞名江湖。太師祖當年甚至可用手中的刀擋下八國聯軍洋鬼子的火槍!」白髮老人讚嘆地道。
「那…簡直太厲害了!」少年眼中也流出了響往的神情。「師父,那麼…達到了第九層破空刀法大成豈不是天下無敵了?」
「若果是六、七百年前我還會說有一點的機會,可惜現在是不可能了。」白髮老人搖了搖頭。
「為甚麼呢?破空刀法大成後的速度甚至能夠擋下火槍,那不是無敵了嗎?」少年疑惑地道。
白髮老人轉過身,望向地上的枯葉,久久沒有說話。
良久,老人終於開口道:「擋得下火槍的子彈又如何?再快的速度,能夠擋得下現在一把普通手槍的子彈嗎?再說,就算擋得下子彈,那麼手榴彈的威力呢?迫擊炮、火箭炮呢?還有戰機、坦克、原子彈、核彈……一把小小的刀,在這些武器面前能夠抵擋得了嗎?」
少年整個人怔住了。
少年這一刻才知道,他一直想得太簡單了。對啊,再快的刀,能夠比得上子彈嗎?更不用說原子彈、核彈了。
科技,對人類的發展是好是壞?
少年不知道答案。他只知道,科技──是武道的悲哀。
福哉?禍哉?
感嘆!
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
《惡童日記》
內容簡介:
一 座位於被外軍佔領的 「大城市」 ,日子變得艱苦困難並且受到糧食短缺的威脅。一位年輕婦女因此帶著孿生兒子投靠她的鄉下母親——被同鄉稱為老巫婆的瘋子——也就是孩子們的外婆。這位可怕 的外婆不僅不識字、骯髒、吝嗇、凶惡,甚至是一名兇手。她帶著這對對雙胞胎一起過活。這兩兄弟彼此從不打架,只是學習生存法則、學習寫作,以及學習殘忍。 他們被遺棄在一個遭受戰爭破壞的國家裡——是個既沒有仁慈,也缺乏道德的地方。他們將每天發生的事情仔細記載在一本大筆記本裡。
一 座位於被外軍佔領的 「大城市」 ,日子變得艱苦困難並且受到糧食短缺的威脅。一位年輕婦女因此帶著孿生兒子投靠她的鄉下母親——被同鄉稱為老巫婆的瘋子——也就是孩子們的外婆。這位可怕 的外婆不僅不識字、骯髒、吝嗇、凶惡,甚至是一名兇手。她帶著這對對雙胞胎一起過活。這兩兄弟彼此從不打架,只是學習生存法則、學習寫作,以及學習殘忍。 他們被遺棄在一個遭受戰爭破壞的國家裡——是個既沒有仁慈,也缺乏道德的地方。他們將每天發生的事情仔細記載在一本大筆記本裡。
在一幕接著一幕駭人的短篇情節裡,這本「日記」真真實實地、赤赤裸裸地以一種尖銳的寓言手法將戰爭與極權統治下,種種不幸的情景呈現在讀者面前。
此書描寫的真實背景是二次大戰及戰後的中歐景況。是一齣充滿野蠻、怪異、殘酷的夢魘式寓言故事。
閱後感:
昨天從深圳少年宮書城購買了這本書,這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好書。
老實說,當中的內容實在令我無比噁心,作者寫盡了人性的醜陋以及戰爭的殘酷。但卻又不得不承認,人在面對殘酷的世界時,要生存下去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,當人拋開了道德,這個時候,人──與野獸其實差別不大。
在生存與死亡的兩個選擇下,人不得不選擇生存,只因求存是人類的本能。在這個情況下,兩個小孩能夠勒索、偷盜、甚至殺人…
練習殘酷,養成麻目,忍受捱餓…這些難道可以說是他們的錯嗎?是甚麼逼得他們不得不如此作?這好值得我們反思。
也 幸好,在書上我還是可以看到一丁點的人性光輝,在患難中,總會有一兩個人動起慈心,把自己的食物給予別人,幫助與自己同樣遭遇的人。當然,也有人狠起心 來,為了求存可不能有半點兒的仁慈,然而,總會有人肯奉獻自己──這是人類與野獸的最大分別。無疑,這種行為在大自然中也許是最愚蠢的行為,但卻是人類最 寶貴的財物,這是靈魂存在的價值。
是對、是錯,相信沒有人能夠給予一定的答案。然而,答案卻存在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裡,只因對與錯──是由自己來判斷。
今天讀畢後,便馬上設法在網上郵購「惡童三部曲」的第二部及第三部,可惜出版商正在缺貨,故未能即時訂購,這是一大可惜。
把這本書推薦給大家,希望大家能夠好好思想一下:思想人性、思想自己。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
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
論「人生應以追求快樂為目的」
有人說:「人生應以追求快樂為目的。」這句話我同意。
甚麼是快樂?快樂是一種感覺。一般來說,當你得到一些心裡想得到的東西時,你就會感到快樂。換言之,追求快樂,就是追求想要得到的東西。
想要得到的東西,可以是物質,也可以屬於非物質,可以是金錢,可以是權力,可以是愛情,也可以是甚麼也沒有。
金錢是物質、新型號手機是物質、流行玩具也是物質,只要你摸得著、看得見,那就是物質。人不一定喜歡物質,但卻必須要物質,只因人活在物質世界。物質需求,也可以是最基本的需求。
你可以不喜歡進食,但卻不能不進食,因為你必須進食──否則你會死。當你餓極了,無論你如何不喜歡進食,你也會因為求存而進食,當你找到食物,這個時候,你會得到快樂,那是「如魚得水」的快樂,因為食物滿足了肉體的需求,也維持了你的生命。
屋子有了根基,上面的樓層自然能夠建得成;物質有了基本,自然有了更進一步的追求。這已不同於那最基本的需求,因為再也不用為著「需求」而去「追求」。沒錯,「追求」不同於「需求」,需求是必須的,追求卻不一定。然而,人的本性卻是要不斷的追求,可以是錢,也可以是大屋。
這種人快樂嗎?只有他自己才知道。快樂沒有分價值,沒有哪個更貴,沒有哪個較便宜。快樂──只有長或短。
物質追求,是注定快樂的日子不會長的。因為物質總會變。可以是追求的東西變壞、腐爛,但更多的時候,卻不是追求的物質失去,失去的倒是人自己本身,可能是尊嚴,也可能是人格。最重要的是,人的壽命有限,你花五十年追求,卻可能只剩下十年享受,而且不一定十年都快樂。
所以,人也就有了非物質的需求。名是非物質、權是非物質、友誼是非物質,總而言之是你摸不著、看不見的。如我所說,快樂沒有分價值,追求同樣如是。非物質追求不一定比物質追求差,物質追求同樣不一定較好。只在乎追求的人想要追求甚麼,只要他滿足、快樂,那就可以了。
可是,我已經說過,快樂是有分長短的。有人問:「非物質會變壞、會腐爛嗎?」答案是同樣會,因為壞的是人的心。可是,若果心不變,那非物質也就不會變,因為非物質存在於心裡。物質卻一定會變,無論心變心不變,物質始終也會變。但非物質卻不是,只要你願意,它能夠留到千世萬代。我並沒有誇張,「追求」本身,不就是一種非物質的精神嗎?古人追求,現代人也會追求,未來人更會同樣追求。這是人性,我們既是人──自然不會改變。
不過,有人發現了,無論是物質還是非物質,到人死了,快樂並不能夠延續。於是有人開始追求永恆的生命,可能是長生不老,也可能是讓自己能夠有一個好的「投胎」、好的「轉世」。有人開始追求死去的生命,因為他們要保留快樂,又或是生命本身對他來說已經是快樂。
於是,世界有了宗教。
宗教帶給人新的希望──無盡的生命,永恆的快樂。
人生是過程,過程總會完結,因為有結果。人世的快樂只是過程,你以為追求的是目標──其實不是,那是過程。
要把快樂與結果之間加上等號,那就好比金字塔的頂點。爬上去,無人知道可不可行,因為死人不會說話。那麼為甚麼仍然要爬?為著未知可不可能的結果而去做?是甚麼驅使人往金字塔的頂點爬去?
因為渴求,也因為信念。
人渴求快樂,所以追求快樂。當發現不能擁有永恆的快樂,所以便去追求永恆的快樂。而當人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夠追求得到時,便需要信念,相信自己可以,所以同樣繼續追求。
人生,是否應以追求快樂為目的,這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你已經早就開始追求了,而且一直追求著。你當然不知道,因為你追求的是名、是利、是情、是權……然而,在追求的過程中你依然希望能夠得到滿足,而滿足的背後卻仍然是快樂,這就是人生的目的。
無他,因為人需要快樂──人不能沒有快樂。
人生應以追求快樂為目的──因為人一定會追求,而人追求背後的目的正正就是快樂。因此,我不能不同意,只因這是事實。
你又能說不嗎?
甚麼是快樂?快樂是一種感覺。一般來說,當你得到一些心裡想得到的東西時,你就會感到快樂。換言之,追求快樂,就是追求想要得到的東西。
想要得到的東西,可以是物質,也可以屬於非物質,可以是金錢,可以是權力,可以是愛情,也可以是甚麼也沒有。
金錢是物質、新型號手機是物質、流行玩具也是物質,只要你摸得著、看得見,那就是物質。人不一定喜歡物質,但卻必須要物質,只因人活在物質世界。物質需求,也可以是最基本的需求。
你可以不喜歡進食,但卻不能不進食,因為你必須進食──否則你會死。當你餓極了,無論你如何不喜歡進食,你也會因為求存而進食,當你找到食物,這個時候,你會得到快樂,那是「如魚得水」的快樂,因為食物滿足了肉體的需求,也維持了你的生命。
屋子有了根基,上面的樓層自然能夠建得成;物質有了基本,自然有了更進一步的追求。這已不同於那最基本的需求,因為再也不用為著「需求」而去「追求」。沒錯,「追求」不同於「需求」,需求是必須的,追求卻不一定。然而,人的本性卻是要不斷的追求,可以是錢,也可以是大屋。
這種人快樂嗎?只有他自己才知道。快樂沒有分價值,沒有哪個更貴,沒有哪個較便宜。快樂──只有長或短。
物質追求,是注定快樂的日子不會長的。因為物質總會變。可以是追求的東西變壞、腐爛,但更多的時候,卻不是追求的物質失去,失去的倒是人自己本身,可能是尊嚴,也可能是人格。最重要的是,人的壽命有限,你花五十年追求,卻可能只剩下十年享受,而且不一定十年都快樂。
所以,人也就有了非物質的需求。名是非物質、權是非物質、友誼是非物質,總而言之是你摸不著、看不見的。如我所說,快樂沒有分價值,追求同樣如是。非物質追求不一定比物質追求差,物質追求同樣不一定較好。只在乎追求的人想要追求甚麼,只要他滿足、快樂,那就可以了。
可是,我已經說過,快樂是有分長短的。有人問:「非物質會變壞、會腐爛嗎?」答案是同樣會,因為壞的是人的心。可是,若果心不變,那非物質也就不會變,因為非物質存在於心裡。物質卻一定會變,無論心變心不變,物質始終也會變。但非物質卻不是,只要你願意,它能夠留到千世萬代。我並沒有誇張,「追求」本身,不就是一種非物質的精神嗎?古人追求,現代人也會追求,未來人更會同樣追求。這是人性,我們既是人──自然不會改變。
不過,有人發現了,無論是物質還是非物質,到人死了,快樂並不能夠延續。於是有人開始追求永恆的生命,可能是長生不老,也可能是讓自己能夠有一個好的「投胎」、好的「轉世」。有人開始追求死去的生命,因為他們要保留快樂,又或是生命本身對他來說已經是快樂。
於是,世界有了宗教。
宗教帶給人新的希望──無盡的生命,永恆的快樂。
人生是過程,過程總會完結,因為有結果。人世的快樂只是過程,你以為追求的是目標──其實不是,那是過程。
要把快樂與結果之間加上等號,那就好比金字塔的頂點。爬上去,無人知道可不可行,因為死人不會說話。那麼為甚麼仍然要爬?為著未知可不可能的結果而去做?是甚麼驅使人往金字塔的頂點爬去?
因為渴求,也因為信念。
人渴求快樂,所以追求快樂。當發現不能擁有永恆的快樂,所以便去追求永恆的快樂。而當人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夠追求得到時,便需要信念,相信自己可以,所以同樣繼續追求。
人生,是否應以追求快樂為目的,這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你已經早就開始追求了,而且一直追求著。你當然不知道,因為你追求的是名、是利、是情、是權……然而,在追求的過程中你依然希望能夠得到滿足,而滿足的背後卻仍然是快樂,這就是人生的目的。
無他,因為人需要快樂──人不能沒有快樂。
人生應以追求快樂為目的──因為人一定會追求,而人追求背後的目的正正就是快樂。因此,我不能不同意,只因這是事實。
你又能說不嗎?
2009年7月7日星期二
夢
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我作了個夢裡的夢。
每次醒來都有點不自在... ...
我夢見自己從夢裡的夢發現自己身在夢中,然後從夢裡的夢醒來,我這次以為自己不是在作夢了,可是被鬧鐘叫醒的一刻發現剛才的是一個夢。
這次擺脫夢裡的夢不是被動的,而是自發的。 我忽然想到我身在的「現實」,人生在這個盒子,即使有一天走了出去,可能只是到了一個大一些的盒子。
有沒有可能到了一個不是盒子的世界呢?
答案是沒有,因為沒有空間構成,就不會有物質,更不用說生靈。
除非,是神。
「莊周夢蝶」,不是莊周夢見自己變了蝴蝶,也不是蝴蝶夢見自己變了莊周,而是神夢見了莊周和蝴蝶... ... 這個神,名為梵天。
每次醒來都有點不自在... ...
我夢見自己從夢裡的夢發現自己身在夢中,然後從夢裡的夢醒來,我這次以為自己不是在作夢了,可是被鬧鐘叫醒的一刻發現剛才的是一個夢。
這次擺脫夢裡的夢不是被動的,而是自發的。 我忽然想到我身在的「現實」,人生在這個盒子,即使有一天走了出去,可能只是到了一個大一些的盒子。
有沒有可能到了一個不是盒子的世界呢?
答案是沒有,因為沒有空間構成,就不會有物質,更不用說生靈。
除非,是神。
「莊周夢蝶」,不是莊周夢見自己變了蝴蝶,也不是蝴蝶夢見自己變了莊周,而是神夢見了莊周和蝴蝶... ... 這個神,名為梵天。
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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